一、查档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20–11:20,下午1:20–4:20;
星期五下午、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查档手续
1. 因私查档:本人前来办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介绍信(查档介绍信),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因公查档:经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常用档案借阅规则
1. 新中国成立前档案
查阅京师大学堂、国立北京大学、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大学、日伪占领区的“国立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等新中国成立前形成的档案,利用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在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主题和年代范围)办理借阅手续。
2. 新中国成立后档案
①录取新生名册、成绩单、毕业证明、学位审批材料。本人前来办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利用者须准确提供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院、专业、学号、生源地、是否获得学位等基本信息。
②党政管理档案。查阅本单位档案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本单位介绍信;查阅非本单位档案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事件和年代范围)及档案形成单位知情同意书(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馆所存党政档案原则上仅供校内人员查阅利用,校外人员因公查档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档案形成单位知情同意书(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
③基建档案。基建档案原则上仅对基建工程部人员提供借阅,其他单位因公查阅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基建工程部知情同意书(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制图纸须签署相关利用承诺书。
④人事档案。本馆所存为去世五年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查阅时须由其生前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持党委介绍信前来办理,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查阅。
⑤人物档案。查阅人物档案须提供利用者个人有效证件、所在单位介绍信及人物档案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函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⑥资料、出版档案。利用者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及所在单位介绍信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四、入校须知
1. 预约说明
外校人员(校友除外)查档需实名预约入校。如需预约,可在查档申请通过并预约到馆时间后,点击编辑按钮,在“补充内容”处填写:需预约入校,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和入校门等信息。入校门默认西侧门,另可选择东侧门或南门。
个人预约实行限额管理,每日不超过3人,暂不开放预约机动车入校。
2. 来访须知
来访人员应遵守校园管理相关规定,配合学校安保人员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教学、科研、办公、宿舍、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为非开放区域,谢绝参观。
3. 特殊情况
一般情况下,如遇校内重大活动、课程调整、极端天气等不宜开放的情况,暂停入校,请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
遇有特殊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不能按预约时间放行的,请来访人员服从现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