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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档须知

一、查档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20-11:20,下午1:20-4:20;

星期五下午、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查档手续

1、因私查档:本人前来办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介绍信(介绍信样本),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样本)、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因公查档:经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档案借阅规则

1、新中国成立前形成的档案

查阅京师大学堂、国立北京大学、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大学、日伪占领区的“国立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等新中国成立前形成的档案,利用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在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主题和年代范围)办理借阅手续。

2、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档案

① 录取新生名册、成绩单、毕业证明、学位审批材料。本人前来办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利用者须准确提供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院、专业、学号、生源地、是否获得学位等基本信息。

② 党政管理档案查阅本单位档案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本单位介绍信;查阅非本单位档案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事件和年代范围)及档案形成单位知情同意书(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馆所存党政档案原则上仅供校内人员查阅利用,校外人员因公查档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档案形成单位知情同意书(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

③ 基建档案基建档案原则上仅对基建工程部人员提供借阅,其他单位因公查阅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基建工程部知情同意书(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制图纸须签署相关利用承诺书。

④ 人事档案本馆所存为去世五年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查阅时须由其生前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持党委介绍信前来办理,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查阅。

⑤ 人物档案查阅人物档案须提供利用者个人有效证件、所在单位介绍信及人物档案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函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⑥ 资料、出版档案利用者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及所在单位介绍信办理相关借阅手续。